南充市高坪區制定黨員干部日常行為規范
為進一步轉變黨員干部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推進黨員干部務實為民清廉形象常態化、長效化的有效舉措。高坪區在廣泛征集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制定縣級領導、科級領導、村(社區)干部和機關黨員等四個層面的日常行為規范,進一步匡正了黨員干部言行。
一、縣級領導干部“八不要”
1.包包不要他人提。不得由他人為自己提包包、撐雨傘、抱衣服、端茶杯、開車門。
2.項目不要亂插手。不得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遞條子等方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
3.調研不要層層陪。不提前向調研單位打招呼、不帶與該工作無關的人員,調研單位原則上只安排分管領導陪同。
4.自費不要公家報。不得在本單位報銷與工作無關的任何費用,不得要求分管部門安排私人接待。
5.休閑不要庸俗化。不參與賭博、封建迷信等低級趣味活動,不以打牌的名義借機斂財,不酗酒和酒后失態。
6.為官不要擺架子。不在接待群眾時板起面孔、出言不遜、翹“二郎腿”、叼煙、背著手、叉著腰講話。
7.遇事不要踢皮球。不相互推諉,做到主動作為、勇于擔當。
8.表態不要放空炮。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吃透政策,及時研究處理,不得亂表態、許空諾。
二、科級領導干部“八嚴禁”
1.嚴禁編造、傳播各種“小道消息”,充當“民間組織部長”、“民間紀委書記”。
2.嚴禁安排工作人員或聘請他人打掃辦公室。
3.嚴禁在群眾和下級面前爆粗口、說臟話。
4.嚴禁對來訪或辦事的群眾說“不歸我管”。
5.嚴禁下鄉釣免費魚、吃免費餐,拎雞拿鴨、摘果摘瓜、白吃白占。
6.嚴禁“換手摳背”為親戚朋友“走后門”,拿國家惠民政策搞交易、做人情。
7.嚴禁為領導干部調任、異地出差或學習培訓舉辦餞行、接風和專門看望等活動。
8.嚴禁遇事踢皮球、當甩手掌柜。
三、村(社區)干部“八不準”
1.不準做群眾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用壓制代替說服。
2.不準在執行城鄉低保、廉租房分配、大病救助等惠民政策中暗箱操作,為自己或親朋好友謀利。
3.不準將集體財產長期借給個人無償使用,或挪用公款借給私人作周轉資金,或存入私人賬戶,從中撈取“油水”。
4.不準在審批宅基地、處理糾紛、計劃生育指標、工程承包以及救災款物發放等工作中吃拿卡要,不能“一碗水端平”。
5.不準在逢場天邀約“打平伙”、吃“轉轉席”。
6.不準當“守攤干部”、“維持會長”,熱衷于喝點小酒、打點小牌、釣點小魚、占點小利。
7.不準在征地拆遷、砂石開采、重點工程建設中陷入非法利益格局,言行不一、暗中指使。
8.不準蓋章收費、辦事收錢。
四、機關普通黨員“八禁止”
1.禁止在會場玩手機、打瞌睡、“開小會”。
2.禁止上班時間帶子女到辦公室玩耍。
3.禁止上班時間上網玩游戲、炒股、看電影、購物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信息。
4.禁止溜崗買菜或接送子女入園放學。
5.禁止以手機短信、QQ、微信、微博或在互聯網論壇、社區、貼吧上傳播不當言論。
6.禁止對來訪或辦事群眾說“不曉得”、“莫找我”。
7.禁止依仗單位職能優勢或在領導身邊工作而自命清高、牛氣十足。
8.禁止信謠傳謠、捕風捉影、添油加醋、搬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