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縣“三審四制一回訪”提升黨員發展質量
針對黨員發展質量難提高的問題,隆昌縣堅持“三級審核”、“四項制度”、“一季一回訪”,進一步規范黨員發展工作流程,提升黨員發展質量。截止9月,新發展黨員235名,其中35歲及以下黨員占總數9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黨員占91%、工人黨員占30.2%,黨員隊伍結構明顯改善。
“三審”嚴把黨員發展入口關。嚴格黨員發展審核制度,黨員發展整個過程采取“支部初審出具初審證明、黨委預審簽署審核意見、縣委組織部復審確定是否發展”的三級審核機制。對審核內容推行“四必審四不批”:必審入黨程序、必審年齡學歷、必審個人經歷、必審入黨材料;凡沒有列入年度發展計劃的不批、沒有經過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不批、入黨手續不全的不批、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有查清楚的不批。
“四制”嚴格黨員發展程序。推薦制。年初,各黨(工)委組織黨委委員、黨員代表召開推薦會,嚴格按照黨章要求,在眾多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入黨人中“好中選優”,推薦出最適合發展的優秀人才,由各黨支部確定專人進行重點培養。票決制。在推選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等關鍵環節,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當場計票并公布票決結果。公示制。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必須在其工作單位或生活所在地村(社區)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間有群眾反映問題的,堅持有報必查,慎重處理,并及時將調查處理情況向黨員群眾通報。責任追究制。對發展對象資格審查把關不嚴、不按照規定程序違規發展黨員、甚至弄虛作假的黨組織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嚴格追責。
“一回訪”動態掌握黨員情況。出臺《隆昌縣新發展黨員回訪制度》。明確回訪主體,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各基層黨(工)委配合,組成了5個“黨員發展質量回訪組”,及時發現黨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明確回訪對象,主要是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自回訪制度實施以來,共回訪發展對象、預備黨員270余人;明確回訪方式,堅持一季一回訪,每季度月末采取“實地走訪+電話問詢”的方式,走訪回訪對象所在黨支部或單位,聽取部分黨員和群眾意見;強化結果運用,對存在思想不積極、表現差的回訪對象及時調整處理。目前,通過回訪,有3人被暫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