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借力“三嚴三實”強化扶貧干部隊伍建設
渠縣堅持以“三嚴三實”要求為指南選拔、管理、考核扶貧干部,助推精準扶貧工作有序開展。
一是堅持“嚴實”標準選拔扶貧干部。按照優中選優導向,采取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組織把關相結合的方式,從遞進培養對象、年度考核優秀干部、農村經驗豐富干部、群眾工作能手中,擇優挑選389名縣鄉機關干部組建130個工作組,并將其中對農業農村和扶貧工作較為熟悉的130名年輕黨員干部選拔為工作組組長和貧困村“第一書記”。突出適用標準,組建精準識別核查組對各貧困村扶貧干部人才需求進行摸底,并結合扶貧干部工作經歷、專業特長、單位職能等情況,統籌確定各工作組派駐地點,實現扶貧干部與貧困村幫扶需求有效對接。
二是建立“嚴實”制度管理扶貧干部。出臺《駐村幫扶干部管理辦法》,明確扶貧干部下派期間與原單位的工作完全脫鉤,組織關系轉到派駐村(社區)黨組織,由鄉鎮黨委將其納入村干部范圍進行日常管理。推行任期承諾制度,組織扶貧干部簽訂《精準扶貧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并由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和派出單位組建聯合督查組,采取查看日志臺賬、聽取工作匯報、走訪幫扶群眾等方式,不定期對扶貧干部承諾事項的推進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其認真履職。建立扶貧干部召回制度,對試崗不適、工作無進展、群眾意見較大的及時召回,切實增強扶貧攻堅工作成效。
三是制定“嚴實”措施考核扶貧干部。將扶貧攻堅納入各鄉鎮和貧困村結對縣級部門黨建工作綜合評價體系,作為黨組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專項述職的重要內容,倒逼相關部門強化對派駐干部的管理、加大對貧困村的幫扶力度。建立日??荚u、民主考評、工作考評、實績考評的四級考評體系,依托“群眾評價60分、鄉村干部評議20分、組織考核20分”的100分綜合考評機制,按第一書記總數的20%評選優秀等次,明確群眾評價優秀的扶貧干部在職務職級晉升、參加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等方面,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政策,激發扶貧干部干事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