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四項制度”推進機關干部全脫產到后進村(社區)任職工作
井研縣從職責定位、任務推進、工作保障、關懷激勵等入手,建機制、添措施,確保全脫產到后進村(社區)任支部書記(第一書記)的縣鄉機關干部“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
一是建立下派干部鄉鎮掛職(任職)制度。采取掛職、補選等方式,將不是鄉鎮黨委班子成員的下派干部增補為對應鄉鎮的黨委副書記或黨委委員,充實下派工作內容,增加下派干部到村工作底氣。
二是建立下派干部工作經費追加制度。督促鄉鎮為下派干部提供必要就餐、住宿條件,縣財政為每名下派干部提供3萬元工作經費,劃撥相關鄉鎮專項管理,確保下派干部有錢辦事。明確以年底村級考核結果為依據,對成功整頓后進的下派干部,以獎代補追加2萬元工作經費,激勵下派干部用心干事。
三是建立下派干部對口指導制度。推行“4+1”聯系幫帶模式,為每名下派干部確定1名縣領導、1名組織部領導、1名縣級部門負責人和1名鄉鎮黨委書記幫帶,組織下派干部每季度向4人幫帶小組報告工作,定期開展集中培訓和座談,增強下派干部協調資源、爭取項目、推動工作的能力。
四是建立下派干部任職承諾制度。指導每名下派干部于履新40天內提出至少5條具體化重點任務,每月公示推進措施和效果,強化看板管理,半年組織1次黨員群眾民主評議,根據評議結果決定下派干部任免,倒逼下派干部增強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