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深化“四責”從嚴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
一是分類定責。分類細化不同層級不同類型黨組織、書記和班子成員、黨委職能部門管黨治黨的年度責任清單。建立書記抓黨建目標任務、措施辦法年初公開承諾制度,接受黨員群眾監督評議。認真落實黨委(黨組)書記及班子成員黨建聯系點制度,做到聯系一點、抓好一線、促進一片。
二是督促盡責。制定黨建工作優先研究、黨務干部優先配強、黨建經費優先保障、黨建政績突出干部優先使用的工作規則。健全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半年巡視、重點任務專項督導“三項制度”。建立黨建工作記實制度,根據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和述職整改承諾清單,差異化建立黨委(黨組)書記、分管領導、班子成員抓黨建工作記實手冊。
三是逗硬考責。研制《黨委(黨組)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評議考核試行辦法》,分類明確考核內容,科學優化述職流程,構建以從嚴述前查核、嚴審述職報告、開好述評會議、強化述后整改為主要內容的述職工作鏈。全面實行黨組織書記向上級黨委報告黨建工作、班子成員向本級報告履行黨建工作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基層黨組織及書記“一述三評”四項制度。將黨建考核作為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和書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分別按班子60%、書記20%權重進入年度政績考核分值。
四是嚴格問責。把黨建責任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的重要依據,對考核優秀的領導干部優先提拔重用,對“一述三評”考核優秀的給予獎勵。對黨建工作考核在同類同層次排后位15%的黨委(黨組)書記,予以誡勉,取消當年評先評優和提拔考察對象資格,連續兩年排名末位的,對黨委(黨組)書記作出調整。對基層黨組織及書記“一述三評”考核排名末位的,進行預警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作出辭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