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黨員發展質量,針對黨員發展中存在的標準不高、程序不嚴、把關不緊等突出問題,巴州區從壓實黨員發展責任入手,健全完善“四項”機制,著力構建知責必為、履責必優、失責必問的發展黨員工作體系。
片區負責制。將全區29個鄉鎮(街道)和區級部門劃分為7個片區,每個片區由1名部務會成員任組長,并明確2名具體工作人員,全面負責該片區發展黨員工作的監督指導,人員及程序的審查把關,協調解決片區發展黨員工作中各類問題。區委組織部每季度召開1次區委組織員會議,對各片區發展黨員工作進行專題研究。
目標考核制。逗硬落實發展黨員工作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黨委副書記“直接責任人”和基層黨組織書記“具體責任人”職責,把發展黨員工作納入全區各級黨組織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并作為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和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切實把發展黨員工作落到實處。
抓點聯系制。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發展黨員的具體情況,由區委組織部、區直工委、區教科體局黨委、區衛計局黨委、區“兩新”組織黨工委等相關單位分管領導、業務股室負責人直接聯系1—2個基層黨支部,由點帶面推進全區黨員發展工作。目前,全區已建立發展黨員示范聯系點15個。
問責追究制。按照“誰經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發展黨員過錯責任追究制,明確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和培養考察失職、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對違反規定吸收入黨的,一律不予認可。2017年來,5名基層黨組織書記因未嚴格發展程序受到警示約談,2名鄉鎮黨委副書記因審查把關不嚴被批評教育,17名發展對象因不符合入黨條件或程序不規范未通過審批。
(巴州區委組織部 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