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記者從成都市委外宣辦獲悉,近日成都市委出臺《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將在村、社區、企業等基層探索聯合建立黨組織,為農村基層黨建尋找創新路徑。
為適應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需要,成都將在一定區域內、不變更原建制村設置的前提下,探索村與村、村與企業、村與社區之間聯合建立黨建組織。同一個鄉鎮區域相鄰、產業相近、資源互補的兩個或多個村,可采取村村聯建的方式聯合建立黨組織,實現規模發展;發展滯后的相對貧困村,與經濟基礎條件好、輻射帶動強的村,可聯合建立黨組織,實現帶動發展;同一個鄉鎮生產經營規模大、經濟帶動作用強的骨干企業或龍頭企業,可與行政村聯合建立黨組織 ,實現村企優勢互補、經濟互動。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黨組織建設的四種模式:對經營規模大、黨員人數多、輻射帶動強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單獨建立黨組織;對經營規模小、黨員人數少、暫不具備或沒有必要單獨建立黨組織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通過同類產業聯合、鄰近產業聯合、上下游產業聯合等方式建立黨組織;對產業相近或地域相鄰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鄉鎮黨委牽頭,在縣域、鎮域、農業園區或農業產業基地等區域范圍內統一建立黨組織;對黨員年齡結構相對年輕、流動性較大、產業信息化程度較高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探索建立網絡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