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縣縣委組織部 劉遠標
一是打好“責任牌”,推動責任落實。依托民情大調查和“五民”活動,廣泛征求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對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縣委修訂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在基層黨組織中推行班子成員包聯系單位、重點任務、典型培育和后進轉化,定目標、任務、時限和獎懲的“四包四定”責任制,建立責任倒逼、實效倒逼、民意倒逼機制,有效推動黨建責任落實。
二是打好“能力牌”,狠抓業務培訓。實施“黨員干部素質提升計劃”,由縣本級財政安排900萬元干部培訓專項經費,依托縣委黨校、手機短信、遠教網絡等載體,采取集中輪訓、專題輔導、點名調訓、研討交流等形式,分期分批組織全縣1490個黨組織黨員干部開展黨務知識專題培訓,努力營造全員抓黨建的濃厚氛圍。同時,編印《基層黨建工作實務手冊》,配發各級黨務干部進行學習借鑒,不斷提升全縣黨建工作整體層次和水平。
三是打好“服務牌”,發揮堡壘作用。依托精準扶貧和后進黨組織整頓等活動,向全縣130個貧困村、63個后進村(社區)集中下派162名“第一書記”和45名主任助理,幫助農村基層黨組織提升引領發展能力。全面構建“縣政務服務中心大窗口、工業園區小窗口、60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566個村級便民服務代辦點和N個村(居)民小組流動代辦服務點”的“4+N”便民服務體系,擇優遴選的3500余名村組干部、群眾代表兼任流動代辦員,實行“保姆式上門服務”、“應急式跟蹤服務”和“定期式走訪服務”等特色代辦服務,累計為群眾代辦提供各類代辦服務61000余件次。
四是打好“保障牌”,強化工作保障。投入資金1500萬元,配備建立483個“農民之家”和83個“居民之家”,并對110個面積不達標的行政村(社區)辦公場所進行集中升級改造,使村級黨組織聯系群眾、服務群眾有廣闊平臺。完善黨建工作經費和基層干部報酬待遇穩定增長機制,按每個村8萬元、每個社區13萬元標準配套落實公共服務專項經費。推行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按照縣級財政70%和個人30%的比例,為村(社區)支書、正副主任、文書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幫助解決干部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