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加強市級部門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
近日,四川樂山市印發《市級部門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管理暫行辦法》,對市級部門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的使用進行規范管理。
嚴格設置職數。按照不超過鄉科級領導職務職數的50%,設置部門主任科員和副主任科員職數。先由市級部門申報,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匯同編辦審批。鄉科級非領導職務職數根據領導職務職數的變化動態調整。
規范程序使用。根據鄉科級非領導職務職數空缺情況,在職數空缺內逐步配備。部門根據鄉科級非領導職務職數空缺情況和干部資格條件,經部門黨組(黨委)醞釀討論,自行組織本部門鄉科級非領導職務的配備。擬任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部門黨組(黨委)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任用,并辦理任職手續,相關任免材料及時歸檔。
從嚴監督管理。實行備案制,部門將鄉科級非領導職務晉升的相關材料于任職后15個工作日內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每年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開展一次專項檢查。
《中國組織人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