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明確不勝任現職干部標準
近日,四川雅安出臺《調整不勝任現職干部暫行辦法》,對全市不勝任現職干部的認定標準、調整方式、實施程序等進行規定。
凡出現理想信念動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致使政令不暢;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專斷;搞不正之風;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監管不力導致班子成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在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中和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時旁觀退縮,不服從安排或臨陣脫逃;在搶險救災和科學重建中,作風不實,對群眾訴求了解不及時或了解后不及時反映處理,或對群眾的訴求處置不當,導致事態惡化;工作敷衍,影響科學重建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項目、重要工作推進等20種情形之一的干部,均被認定為不勝任現職干部。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